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因用工管理不善而引发劳动纠纷和争议等问题,以免给企业及施工队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我单位根据往年处理劳动纠纷的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承包方必须是有资质且手续齐全合法的劳务公司。
2.劳务公司必须具备“三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法人授权委托托书必须是由劳务公司法人委托现场劳务队负责全权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宜,并且要合法有效。“三证一书”复印件必须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备案。
3.劳务承包方负责人进场5天内,必须及时将进场工人的基本信息上报项目部及公司工程部备案,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省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更换或增加工人,必须将更换或增加人员的以上信息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将更换工人的退场日期及工资支付情况上报项目部。
4.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掌握专业承包队、劳务分包企业作业人员的变动情况。
5.项目部在工人进场后,要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留有书面资料,书面资料要求每个工人都要进行签字按手印确认。
6.项目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各劳务承包方式或专业承包方,必须及时将进度款中工人工资的花名册情况提前3天上报项目部,支付时,应对照花名册先行支付工人工资,并由工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7.项目部在支付工人工资前,必须对工人工资花名册情况进行核实,以确保工人工资能如实发放到工人手中。
8.各项目部必须每月或每季度,必须将项目部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工人支付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项目部进行备案一份,以加强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管理。
9.公司工程部人员每月在检查工地时,将对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各项目部必须认真及时的整改,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10.各项目部必须在每年年底、工程完工后,必须将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工资支付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以便于企业加强管理,否则在进账后企业有权对工程款进行暂扣支付工人工资。
11.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如在工人工资支付方面,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以便于企业采取应急措施或预案。
12.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务必要做到施工作业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四清”管理模式。
13.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按照以上要求。落实各个工种的工人工资问题,对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项目部,单位将给予5000~50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后附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
立 状 人: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处 长:
签 状 人:
工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