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杜绝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信誉。实施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落实行车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
1、责任期内不发生人员重大伤亡的有责道路交通事故;
2、不发生一次叁万元以上有责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二仟元机械事故;
5、不发生驾驶员工伤事故;
6、不发生旅客意外伤害事故;
7、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年度违章≤2次/人;
8、不发生超载、超速、闯红灯、酒后等严重违法行为;
9、安全学习到会率达100%;
10、做好车辆例行保养、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标,及时部署安全生产的任务;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交通法规,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有指导、服务、落实、督促、检查的职责和义务。
3、帮助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树立典型,安全先进给予表扬、奖励,事故肇事者和交通事故违法者给予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
4、每月组织驾驶员召开安全例会二次以上,学习文件、交流经验、剖析案例、防止事故。
5、加强驾驶员管理,把好源头关,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聘用,重大事故和严重违法的责任者给予解除聘用。
6、发生事故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分析、查清责任,做好事故追究工作。
7、做好每月例检、仔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安全违章者给予处罚。
三、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2、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素质。
3、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
4、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爱车例保工作,按时参加车辆检测,不开带病车及时消除隐患。
5、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重视、谨慎驾驶,不发生重大伤亡道路交通事故。
7、服从交警指挥和检查,配合交警工作。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 年1月1日--201 年12月31日止。
甲方:(章)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