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针对配电网改造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如何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应对策。
工程承包中的安全责任
近几年各供电公司生产人员普遍处于缺员状态,特别是配电专业缺员更加严重。县城电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配电专业人员除从事日常的维护管理工作外,还要承担改造工程中协助设计、停电操作、工程验收等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供电公司如果再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就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工程施工基本上采用了以下三种对外承包方式:一是承包给自己所属的多经队伍;二是承包给系统内的施工企业;三是承包给系统外的施工企业。无论采取哪种承包方式,供电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因此,供电公司必须与承包方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以保证安全责任的真正到位。
合同的签订
1、由各供电公司依法对外签订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供电公司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本单位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供电公司在承、发包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时,还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协议中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内容及责任,并将安全生产协议书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备案,同时接受主管上级的监督。
2、供电分公司不能对外签订承、发包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国家电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生产性企业的车间(工地、工区)、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承、发包工程项目。供电分公司作bc贷为企业的车间(工地、工区)必须按这条规定执行。
3、供电分公司也不允许采用自己雇工的方式参加县城电网改造。国家电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有的供电分公司作为供电公司所属的多经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承担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任务,实际上就是由配电班组具体去从事改造工程的施工作业。而现场作业工作班中只有工作负责人和一、两名正式职工,其余都是临时雇用的社会电工。由于配电人员少,临时雇用的社会电工又不允许独立承担有危险的工作任务,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根本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临时工从事杆塔上作业是不允许的。
供电公司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由供电公司安监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下列条件:
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2、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由发包方进行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例如: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作业,应明确交待应停电的线路,停电线路邻近保留的带电线路和设备,工作地段交叉跨越的带电线路,可能送电到工作地段的高低压双电源用户具体位置。
3、要求承包方对每项具体施工项目,制定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的以防止人员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措施,按规定的程序经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4、配合做好停电等相关的安全措施。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它事宜。
工程监理应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建设中,项目监理承包商必须遵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但从对一些工程检查的情况看,很多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没有到位。
事故调查与考核
1、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供电公司设备、电网事故,由供电公司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什么原因均对供电公司进行考核。供电公司可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工程开工前,供电公司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2、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施工单位人身事故,不对供电公司进行考核,但供电公司所属的多经企业除外。3、由供电公司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施工单位人身事故,不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但供电公司所属的多经企业除外。
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计划的编制
承包方应按照改造工程设计的改造方案,认真勘察现场后,编制每项施工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征求供电分公司的意见,编制的措施计划要有针对性,要符合实际,经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供电公司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但在检查中发现,已执行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计划,虽然能按照《省公司供电企业检修作业标准化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指导书》的要求,按照配套的模版软件进行编制,但内容空泛、漏项较多,如:普遍缺少防止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感电、双电源用户及用户自备发电机反送电方面的措施,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针对性也不强。大量的事故教训说明,供电企业防止人身事故特别是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重点在配电。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主要是对运行线路和设备进行改造,大量的工作都需要停电作业、高空作业,工作危险性较大。因此,防止以触电、高空坠落为重点的人身伤害显得更加重要,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
工作票的使用与执行
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作业绝大多数是在运行的线路和设备、运行线路杆塔上工作,因此,改造工程中必然要大量使用电力线路工作票。工作票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工作票的签发。电力线路工作票(含施工作业票、工作任务单)应由供电分公司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主管生产领导、技术人员签发。也可由经供电公司安监部考试合格并批准的系统内的施工企业人员签发。但不允许系统外的施工企业签发工作票。工作票应根据批准的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计划签发。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应由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分公司和系统内施工企业的人员担当。系统外的施工企业人员不能担任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的会签。在按计划停电的情况下,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还应在停电作业的前一天进行会签,经供电分公司、配电调度批准同意。有的单位使用会签票配合工作票使用,在会签票上绘制停电线路和设备的简图,各单位签字人在固定格式签字,在停电作业前的5个有效工作日履行会签手续,会签后,按会签票安排停电作业。
工作票的许可。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得到工作票许可人的许可,方可开工。前一天与哪个部门会签,工作前就应由哪个部门许可工作。系统外的施工单位承包改造工程时,由供电分公司经批准允许担任工作负责人的配电专业人员担任停电作业时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主要任务是安排布置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负责人要监护工作班成员,严防发生人员触电,主要起工作许可、工作监护的作用。施工过程的组织管理,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方面由施工单位人员负责。双方的安全责任应在安全协议中明确。
安全措施的布置。工作班得到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在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可能送电到工作地段各个方向的三相短路并接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必须使用专门的短路接地线。二是工作地段内的10千伏配电变压器的二次开关必须拉开,防止低压双电源特别是没有掌握的低压小型发电机向线路反送电。对掌握双电源用户的高压分歧、配电变压器的二次侧要加挂短路接地线。三是对交叉跨越的带电线路加挂短路接地线。
2、在闹市区进行作业,要设立临时围栏,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3、除对交叉跨越的带电线路加挂短路接地线外,根据工作任务,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如停电、搭跨越架等。
工作票的检查和管理
县城电网改造工作中使用的电力线路工作票,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使用,工作结束后,由施工单位保管,另一份由供电分公司配电班组使用和保管。从检查工作情况反映,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各种工作票的质量和执行情况与日常维护工作中的差距较大。供电公司安监部门和各级安全员要加强对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工作票的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工作票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培训,特别是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工作票的质量,促进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可以保证县城电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改造,进一步提高县城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使这项德政工程真正成为安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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