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建筑公司承接了该市一娱乐城工程,该工程地处闹市区,紧邻城市主要干道,施工场地狭窄。该工程建筑面积47800㎡,主体地上22层,地下3层,基础开挖深度11.5m,位于地下水位以下。地下防水混凝土等级为C40。问题:
(1)建筑施工质量检查中“三检制”是什么?(2)防水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1)建筑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互检、专职人员检查(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你得少于280Kg/m3;
3)砂率宜为35% ~ 45%,灰砂比宜为1:2 ~ 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 ~ 140mm。
2. 某市南苑北里小区22号楼为6层混合结构住宅楼,设计采用混凝土小型砌块砌墙,墙体加芯柱,竣工验收合格后,用户入住。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五年后),发现墙体中没有芯柱,只发现了少量钢筋,而没有浇筑混凝土,最后经法定检测单位采用红外线照相法统计,发现大约有82%墙体中未按设计要求加芯柱,只在一层部分墙体中有芯柱,造成了重大的质量隐患。问题:
(1)该混合结构住宅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什么规定?
(2)该工程已交付使用(五年),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对此问题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1)该混合结构住宅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必须对此问题承担责任,原因是该质量问题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并且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3.某市光华商住楼,框架结构,地上6层,局部为7层,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房屋总高度为22m,底层为商店,二层以上为住宅,总建筑面积8395㎡。由市建筑设计所设计,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该工程于2004年5月8日开工,2005年4月8日竣工。问题:
(1)该工程地基检查验收可用什么方法?
(2)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谁组织?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哪些?
(3)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1)该工程地基检查验收的可用方法是:观察法和钎探法。
(2)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3)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藏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后,方可隐蔽;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4.某厂拟建一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单层厂房,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某建筑公司承建,于2004年3月18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300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对柱子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有10根柱子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事件一:其中有两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坚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
事件二:另有两根柱子经有资历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并请原设计单位核算,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事件三:有三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并请原设计单位核算,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协商进行加固补强,在柱子外再放部分钢筋,再浇混凝土,补强后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事件四:还有三根柱子混凝土强度与设计要求相差甚远,加固补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问题:
(1)对事件一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2)对事件二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3)对事件三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4)对事件四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1)事件一中的两根柱子应予以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当建筑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2)事件二中的两根柱子可予以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虽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事件三中的三根柱子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事件四中的三根柱子严禁验收,必须拆除重建,重新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经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5.某住宅楼,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6518㎡。该住宅楼发生如下事件:在施工中,发现四层二根梁局部有蜂窝、孔洞。问题: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应如何防治?
答:1)模板表面不光滑,并粘有干硬的水泥浆块等杂物。
2)木模板在混凝土入模之前没有充分湿润。
3)钢模板脱模剂涂刷不均匀。
4)模板拼缝不严,浇筑的混凝土跑浆。
5)混凝土坍落度、和易性不好。
6)混凝土浇筑时振捣不当。
7)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要求,且未采取措施,导致混凝土离析。
防治:
1)小蜂窝可先用水冲洗干净,用1:2水泥砂浆修补;大蜂窝,先将松动的石子和突出颗粒剔除,并剔成喇叭口,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湿透,再用高一级豆石混凝土捣实后认真养护。
2)孔洞处理需要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补强方案,然后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处理。在处理梁中孔洞时,应在梁底用支撑支牢,然后再将孔洞处的不密实的混凝土凿掉,要凿成斜形(外口向上),以便浇筑混凝土。用清水冲刷干净,并保持湿润72h,然后用高一等级的微膨胀豆石混凝土浇筑、捣实后,认真养护。有时因孔洞大需支模板后才浇筑混凝土。
6.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主与承包商鉴定的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约定如下:工程概况:该工程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0000㎡,在平面变形处设有一道变形缝,结构工程于2007年6月28日已验收合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3000㎡。质量等级:合格。工期:2007年7月6日开工,2007年12月28日竣工。开工前,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下同)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拟定的施工方案以变形缝为界,分两个施工段施工,并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质量检验计划,明确了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检查点。其中,第三层铝合金门窗工程的检查点为2007年9月16日。问题:
(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分项工程应如何划分检验批?
(2)第三层门窗工程2007年9月16日如期安装完成,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安排由资料员填写质量验收记录,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参加验收,并签署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署的检查评定结果为合格。请问该建造师的安排是否妥当?质检员如何判定门窗工程检验批是否合格?
(3)2007年10月22日铝合金窗安装全部完工,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安排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参加验收,并记录检查结果,签署检查评价结论。请问该建造师的安排是否妥当?如何判定铝合金窗安装工程是否合格?
(4)综合以上问题,按照过程控制方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过程?
答:(1)分析工程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2)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安排不妥当。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判定第三层门窗工程安装检验批合格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和记录):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抽查样本均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5门窗工程”子分部中相应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的规定。
3)一般项目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5门窗工程”子分部中相应分项工程的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安排不妥当。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4)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验收包括:隐藏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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