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持久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结合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开展“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不可少的工作,是促进公司依法经营、持续安全稳定发展的保障。
第二条 “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由公司领导负总责,公司分管领导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随时检查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第三条 在民爆物品的经营、储存和运输中,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依法、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围绕下列“六打六治”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1、打击无有效证照经营、运输行为,整治超越许可证核准范围购买、销售、储存、运输,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2、打击破坏库区安全行为,整治周边安全区域内乱建建筑物问题;
3、打击非法运输民爆物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运输证超期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违规装载、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等问题;
4、打击持无有效证件上岗行为,整治不按期进行审查有关资质证件、未携带从业资格证上岗等问题;
5、打击违规作业行为,整治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民爆物品入库、发放、装卸,进入库区不暂存手机或打火机等危险物品行为和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追尾违规行驶等问题;
6、打击忽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行为,整治违章指挥、不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常识、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
第五条 按期年检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等各种资质证件,确保资质证件的有效、合法性。
第六条 按期年审特殊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确保证件有效。按期进行专用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审,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等级符合规范要求。
第七条 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民爆物品购买、销售、发放的信息上报,杜绝错报、误报情况发生。
第八条 依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应急预案,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应急预案的实用、可操作性。
第九条 随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期进行防雷、消防设施检测,监控设施维护、确保监控、消防、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