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明确各部门(车间)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及权限,更有利的发挥安全员的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职责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
第二章 部门(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第三条 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负监管责任,负责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环保部汇报工作;
第四条 协助本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并积极推行,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参与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第五条 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作业安全指导;参与制定、修订本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 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对安全生产情况及“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检查、指导;对重大违章、违规行为有处罚权;
第七条 负责监督、指导本部门(车间)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 对本部门(车间)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施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九条 参加本部门(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报公司相关领导及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 建立本部门(车间)内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档案,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如有更换、调离的,要及时登记;
第十一条 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情况;
第十二条 协助本部门(车间)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指导工作,坚持安全教育,每月一次考核,做好车间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档案,提高车间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 根据本部门(车间)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适用可行的巡回检查路线,进行 “查找问题、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检查,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不安全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然后再报告本部门(车间)领导处理;
第十四条 协助本部门(车间)负责人定期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进行完善,演练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
第十五条 检查作业人员对各项规程的执行情况,纠正并制止违章作业,协助本部门(车间)负责人解决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第十六条 督促本部门(车间)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车间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解决技术难题(每周一次);
第十七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本部门(车间)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应急器材的管理,掌握尘、毒、高温、噪声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作业情况安排现场监护人员,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有权制止或停工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定期向安环部汇报本部门安全管理开展情况(每周汇报一次)。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未按照上述内容执行相关职责,安全工作未开展或落实不到位,将视情节对当事人考核50-200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