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重点库站管理,保障物资安全,服务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 非本库人员严禁入内。
二.本库人员应严格遵守库站各项管理规定,物资管理应做到“三清”、“三一致”、“四定位”。
三.金刚石、笔、刀及稀有金属等贵重物品要专人负责、铁皮专柜保管,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严格遵守领用制度。领、借物品或交旧换新工具时,必须填写相应单据。确因公进库,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五.库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并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无损。下班离开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落锁。保证防范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六.对违反本制度,扰乱库站管理秩序的,库管员有权制止,不听劝阻的,报公安处主管部门处理。
七.如遇库站发生被盗或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处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移动现场。
八.对库管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库管员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库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