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坚决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落实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决策,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的归口管理工作。
2、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以及会同专业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3、在参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提出和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时,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5、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制定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监督劳防用品的质量,组织实施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护工作。
6、采纳各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操作合理化建议,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7、负责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在设计时的安全技术认定,负责制定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8、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技术问题,负责重大安全生产技措项目方案的制定,对部门难以解决的安全技术隐患组织攻关、整改。
9、参与工伤、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技术上的鉴定意见,负责工伤、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审,并组织和参与整改措施的落实。参与因工负伤和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总务部做好工伤职工的诊疗和工伤医疗费等费用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