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公司安委会及主管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把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中心,抓紧抓好。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执行。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日、周等活动和安全检查,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定公司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5) 逐级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明确规定公司每季或半年,分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检。
6)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施工状况、
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7) 参加临设电气安全工程审查和安装验收工作。参加大、中型及特殊脚手架的验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解决落实。
8)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研究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对教育不改者或严重违章后,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9) 协助领导,监督公司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0) 对劳动保护用品要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符合人体使用规定,并督促其正常使用。
11) 对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检查使用的各种设备是否具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派专人管理、保养。
12) 要认真把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13)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