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三个条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构,利用“红黄白”通知书和其他形式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组织职工代表定期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正当权益。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了解职工思想情绪,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使职工思想集中地从事施工生产。
3、在施工生产中要注意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劳动积极性,教育职工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超劳,促进安全生产。
4、参加事故调查,协助和监督行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护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各级劳动保护网络,确保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