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1 脚手架的显著位置是否固定有“验收合格牌”;
8.6.1.2 基础是否夯实、平整无积水,底座下应垫统长厚度大等于50的木板或槽钢,底座是否移动,立杆是否悬空;
8.6.1.3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是否符合要求;
(1)杆件设置要求:
搭设高度 立杆形式 立杆纵距
30m以下 单立杆 1.8m
30m~40m 单立杆 1.5m
40m~50m 单立杆 1.0m
30m~50m 双立杆 1.8m
自立杆顶部算起,往下30m范围内可用单根钢管,再往下至地面部分,里外立杆均为双根钢管,顺纵墙并列组成,并用扣件紧固;搭设高度超过50m时,不能采用落地脚手架,应采用其他形式。
(2)杆件的连接要求: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部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步内。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的接头不宜在同步或同跨内。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离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剪刀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