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务段对辖区车站或营业线接轨的新线提前介入安全管理(分界区由集团公司运输处审核接轨方案时指定)。
二、管理职责
1.每个车务段要选配2名专职人员,从新线与营业线接轨之日起,全面介入对新线行车作业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
2.督导施工单位贯彻执行铁道部、集团公司有关新线行车组织及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办法。
3.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接轨后运输安全协议,检查新线运输安全协议落实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线行车作业办法及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5.督促施工单位细化新线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和组织全体行车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考试。
6.监督检查新线内现场行车作业人员对规章制度、作业办法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纠偏,提出考核意见,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按月形成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运输处、建管处、安监室。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根据新线机车车辆、工程列车、自轮运转设备出入接轨站或营业线情况,以及在新线内(工程线、工程基地)作业动态,每周至少深入新线2次(新线无机车车辆、工程车辆、自轮运转设备除外)。
2.检查新线对行车职工培训的师资力量及培训计划、内容、时间的制定、实施情况。
3.检查新线调度、值班员、调车、扳道等行车作业人员考试合格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驻站联络员持证上岗及防护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新线行车组织办法、固定行车设备检维修制度及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
5.检查新线《安全运输协议》落实情况及主要行车工种作业人员作业流程、作业标准执行情况。
6.检查新线停留机车车辆、工程车、自轮运转设备防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