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家长责任
1、家长应选择离校较近、自己熟悉且责任心强的房东作为自己孩子的寄宿处。
2、应经常性与房东(亲戚)取得联系,了解学生在住宿期间的一切表现,发现学生有异常表现(不按时休息、夜不归宿、将闲杂人员带入住处、留宿他人、赌博、喝酒、抽烟、学习时间不去学校等),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定期、不定期到学生的住处进行检查,检查学生是否将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不安全器械)、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书籍、声像资料等带入住所;检查、取暖设施是否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想法解决。
4、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教给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按时回到住处休息,不要在外逗留。
二、房东(亲戚)责任
1、督促学生按时休息,不留宿他人,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如发现学生夜不归宿及以上现象,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2、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生住处。
3、经常性留意学生是否将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带入住所,如发现及时制止或与家长(学校)联系。
4、经常性检查学生的用电线路等冬季取暖设施,检查电褥子是否漏电、火炉烟筒是否畅通,以防触电、煤气中毒。
5、在自然灾害预警期间,房东(亲戚)有责任、有义务提醒寄宿生加强防范;突发自然灾害时,房东(亲戚)应及时帮助寄宿生自救,确保寄宿生的安全。
三、寄宿生责任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房东签订的有关约定,夜间按时返回住处休息。
2、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寄宿生不得在住处存放违禁品,。按时就寝,及时上锁。未经房东许可,不得随意留宿他人。
3、当遇到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开展安全自救。
4、严禁在住宿地聚众赌博、酗酒、吸烟等不符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一起活动。
四、学生在住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家长及房东负责。
五、你责任书有效期限:2012年2月6日---放暑假之日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官庄镇中心小学(盖章):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官庄镇中心小学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