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深圳南坪快速路(二期)工程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原则,执行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创建项目建设工程安全 、文明工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协助安全部门管理好施工现场。
2、杜绝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安全事故率控制在5‰以内,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评分在80分以上,安全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3、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在施工前向安全部门提出有预见性地建议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办法,共同制订安全措施。
4、甲方应为作业人员配发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对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以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
5、乙方在施工中应绝对服从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与决定。
6、奖罚: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能遵章作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乙方不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造成人员受伤、机械损坏(包括事故未遂)等安全事故,除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实施经济处罚。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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