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加工网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特制订滕州市物资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起预警、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实现事故苗头早发现、早预防、早消除。
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二、建立预警救援体系,形成预警救援网络
物资集团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孙有刚
副组长:梁效军(分管安全)、王正奇、巩涛、王延永、张卫民、任涛、杨冰峰
成员:王家文、任泽伟、刘曙光、侯永干、陈孔安、田永革、赵曰浩、张卫东、杨其勇
总公司安监中队具体负责预警救援的日常工作,各企业都要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形成完善的预警救援体系。
三、建立信息系统,搞好安全预测
1、定期对民爆器材进行安全评价、评估,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评估机构对其经营、储存、使用等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并对安全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集团总公司,同时报市安监局。
2、定期对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民爆器材、烟花爆竹仓库,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建立重大危险源资料库。对以上单位调查摸底,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及时检测评估、监控,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监管重点。
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集团总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生产加工网点等单位进行督查,查找隐患,跟踪治理。同时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月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底报告一次本单位隐患排查情况和隐患治理结果,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零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实行挂牌警告,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5、建立举报制度,实行有奖举报。为方便群众举报,集团总公司设立举报电话(5584910),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职工群众可直接向集团总公司举报,对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对举报特大事故隐患,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