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92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向下10m老塘大顶至今未落,是复工复产前的重大安全隐患,经领导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放顶,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强制放顶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采二队准备好各种需要使用的材料。
二、施工方案
炮眼位置必须沿切顶线布置,眼深2.5—3.5m,炮眼个数根据煤岩硬度确定布置5~8个,炮眼角度70度,装药量3~5卷(后附炮眼布置示意图)。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强制放顶钻孔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2.打眼前加固该处支架,打设戗棚、木垛等特种支护,使切顶能力增加,严防冒顶及推垮工作面。
3.放炮前,工作面支柱必须完整,并进行二次注液,确保支架具有足够的初撑力。
4.装药时,采用正向装药,封泥长度必须封满,并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严格执行,否则禁止放炮。
5.放炮时,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 放炮制度。
6.放炮、把岗位置,应距放炮地点上、下顺槽不少于100m,一次拉炮个数3~5个。
7.打眼、装药期间,安排专人看顶,如有顶板来压、冒顶等预兆,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来压过后或处理好冒顶后再恢复正常作业。
8.放炮后,跟班班队长、安全监察员要检查工作地点:顶板、煤壁、支架等安全情况及爆破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现场交接班”制度,开好班前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0. 坚持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三不生产”。
11.施工队队长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学习、签名并参加考试,未学习及考试不及格的要补学补考,考试不及格与不参加考试的不准进入施工地点作业。
12.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生产技术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