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吊设备时,严禁非作业人员在设备附近行走或站立,起吊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地点进行操作,并且在起吊过程中要设专人时刻观察起吊装置及用具的可靠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止起吊工作,进行妥善处理,待检查无误后方可重新起吊,起吊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对起吊装置及工器具进行完好检查,严禁使用不完好起吊工器具,以免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
2、起吊设备时,先要试吊,试吊高度为100mm,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起吊要求稳起稳放,起吊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用绞车钩头或倒链上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或松开小链。
3、起吊所用索具其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倒链起吊能力必须大于设备重量的1.5倍,严禁超载起吊。利用新品40T链环及马蹄环起吊时,链环必须穿入马蹄环,须用M20×80螺栓将马蹄环封口,并带紧螺帽。起吊支架的绳扣必须是两根Φ24.5mm的钢丝绳扣,起吊其它设备、部件均使用Φ18.5mm的绳扣,且每一次只能起吊一件(架)。
4、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或有人工作,装车时必须利用阻车器将平板车阻死,严禁平板车在轨道上来回晃动。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现场指挥施工。起吊设备时必须由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装置,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起吊。
6、起吊必须利用3.2米长的9#“Π型钢梁”配合单体支柱架设“一梁二柱”起吊棚,不准用原巷道支护的锚杆或锚索作为起吊装置。所挂滑轮必须用新品40T链环或钢丝绳绳扣挂在起吊梁上,挂好拴牢。
7、使用倒链作为起吊用具时,必须由专人在起吊架附近的安全地点发出口令进行指挥,口令必须清晰准确,起吊人员必须严格按口令进行操作。
8、若利用绞车作为起吊用具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用电信号进行联系指挥,绞车信号必须为独立电信号,信号规定:“一停 、二紧绳、三松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