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副井罐道由于弯曲,在运行中常常出现晃动及有异常响声,经队领导研究决定,于2006年9月10日下午19:30~23:30对其进行处理,需动用电、气焊割,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电焊机、保险带、安全帽、矿灯、便携式瓦检仪、灭火器、面罩、消防水等),准备齐全。
2、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煤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撒一偏。
3、提前把所用的材料运输到位。
4、施工时井上下距井口5m的范围内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时所用到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经过检查确保其量型适宜安全可靠,不合格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2、氧气、乙炔分别放置在罐笼的上下层。
3、施工时,用便携式瓦检仪检查瓦斯含量,瓦斯超限严禁施工。
4、电、气焊割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高空作业必须佩戴保险带。
6、检修人员站在罐笼上检修施工时,必须装设防护伞,正确佩戴保险带,提升容器的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检修必须有专门的信号联系设施。
7、高空作业时,所用到的工具材料应用装在包中或系上保险绳,严禁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施工。
8、施工时绞车司机要精心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坚决杜绝误操作现象。
9、所有的施工人员不得酒后参加施工和带情绪上岗施工。
10、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此次的施工程序、施工环境和施工的危险因素。
11、施工时要有一名干部跟班负责,统一指挥,施工前后及时和调度室、安检科联系。
12、施工结束应留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3、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