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矿提升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提升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利用年终停产时间,对主、副井、二水平等提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为确保这次检修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人员组织与分工:
项目总负责人:赵逢民
安全总负责人:赵逢民
技术总负责人:潘福鸿
参加施工人员:机电科部分人员及厂家技术人员
主通风机电控系统改造的安全技术措施
近年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主通风机的电控系统不能很好地保证矿井主通风安全。经公司领导同意,由天津民意电气公司对公司主通风机电控系统部分进行改造,增加两台变频柜和两台变频转换柜。为保证此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施工步骤:
1、 按照控制柜布置方案,安装两台变频柜和两台转换柜。
2、 除外接电源和控制线外,四面柜内部布置的线缆进行连接。
3、 在公司领导和调度室协调下,主通风机全面停风停电,对电源和控制线进行搭接。
4、 确认电源和控制线等搭接完毕后,地面变电所对主通风机进行送电,厂家技术人员对电控系统进行调试。
5、 调试完毕后,启动主通风机,正常通风。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前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本工程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施工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人人做到自主保安,业务保安,确保施工安全,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人人签字,凡未参加学习本措施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 施工期间闲杂人等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允许方可进入。
3、 运转过程中加强停送电管理,要配备停送电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试电棒及停送电警示牌。
4、 停送电要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制度,停送电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5、 在安装控制柜时严禁将手放在重物下,以防被压伤。安装期间各控制柜连接部分螺栓对孔时,要用专用工具(尖锥)严禁用手指触摸的方法代替工具进行对孔。
6、 施工现场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需要烧焊作业时严格按照烧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7、 在需要主通风机停电搭接控制柜电源时应注意一下事项:
(1)、停电前要经公司领导和调度室等有关部门协调同意后。由调度室统一指挥,命令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对主通风机1路、2路电源停电并填写“停电工作票”,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停电停风前,调度室应命令井下所有泵房值班人员将水仓的水抽到最低水位,以保证停电后水仓储备正常水量,井下所有人员应撤到地面等待恢复供风命令,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升井后,由调度室统计升井人员的人数,检查井下所有人员是否撤出。确保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3)、当班值班调度员应立即电话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包括通风专用线电源、所有运输线路上的皮带及绞车电源等。
(4)、停电后施工人员要验电、充分放电、挂好短路接地线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由通巷工区等有关人员开启风井防爆门、副井三通道风门进行自然通风。
(5)、搭接电源和控制线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带电作业及其它违章作业。
9、搭接电源和控制线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厂家技术人员认真检查无误后拆除短路接地线,由项目负责人通知调度室,再由调度室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电工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送电后,由厂家技术人员对主通风机控制系统进行调试。风机启动并达到正常运转后及时观察:1、电动机的运转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2、风机流道中是否有异常声音;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检查。待原因查明排除后,方可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11、主通风机调试正常运转后:
⑴、调度员通知通巷工区有关人员关闭风井防爆门、行人通道的风门。
(2)、主通风机恢复通风10~30min后(要根据实际停风时间长短而定),调度员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井下中央变电所配电工下井,配电工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就地待命,无命令严禁进行负荷送电工作,瓦斯检查员先到:
掘进工作面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确认瓦斯浓度在0.5%以下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下令送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
(3)、瓦斯检查员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证实掘进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后,方可由瓦斯检查员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4)、如果掘进头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指挥,通巷工区等有关领导和瓦斯检查员根据现场的条件,进行瓦斯排放:
a、排放瓦斯前,必须在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交叉点处设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并切断排放瓦斯风流经过地点的所有电源。
b、排除巷道内积聚的瓦斯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以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送入有限的风量排除巷道中的有害气体,必须使停风区(独头巷)中排除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c、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发生循环风。
d、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e、电气设备的送电必须由掘进电工对掘进头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12、井下恢复工作后,所有安装电气设备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开启电器设备。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及《曹煤公司关于停风停电的应急方案》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