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10-108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悬顶面积大于10㎡,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对上隅角采取强制防顶,为保证强制放顶期间的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接一趟风管、一趟水管至工作面上隅角,接一台风钻。
2、施工地点准备菱形网1卷,构木、板梁若干。
3、放炮前,对1#、2#支架立柱、管线、阀组用旧皮带包裹,防止开炮打坏。(要求用皮带包裹支柱时,用铁丝捆扎紧,并在两架阀组和管路上覆盖皮带)。
二、施工方法
1、作业施工前,由副队长亲自执行“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安全情况,处理完隐患后,方可施工。
2、由两名作业人员配合在封口柱处施工强行放顶的炮眼,炮眼在两π梁之间,在封口柱往里(靠老山侧)300mm处的顶板向老山侧以65°施工一排炮眼,炮眼眼深1.5m,炮眼间距600mm,共施工4个。每孔装药2条,封泥封满捣实。
3、如开炮后顶板冒落不充分,必须在本次放炮后在封口柱前(超前支柱方向)再施工一排炮眼,共施工4个,排间距600mm,待工作面往前推进一个循环后可直接装药开炮。
4、作业中,一人操作,一人观察顶板、煤壁及支护变化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爆破时采取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打眼开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前后洒水灭尘”、“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5、装好药后,在封口柱老山侧挂联双层铁丝网进行有效挡矸。
6、放炮前,由当班副队长安排专人警戒,警戒点两个分别设在放炮地点往外100米处,放警戒严格按放炮警戒图执行。
7、开炮后,由当班副队长检查放炮地点顶板跨落及支护变化情况,顶板跨落不充分时,待再推一个循环后再在顶板上按上述要求装药放炮,直至顶板跨落充分为止(所有操作过程均由副队长现场指挥作业)。
8、放炮前必须加强端头、封口柱的支护强度:
(1)端头支护支设两排,排距600mm,间距300mm,交错支设。
(2)封口柱必须采用一梁两柱支设,排距300mm。然后在每两组封口柱中间支设一根迎山角度为60°的戗柱,戗柱支设朝老山方向。
(3)正巷封口柱、端头超前支设的单体柱必须全部穿鞋,挂联防倒链,初撑力达11.5Mpa以上。
三、施工安全措施
1、参加放顶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及有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各工种作业前必须由副队长对作业地点范围内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否则不得施工作业。
3、施工地点安全出口畅通,作业人员退路畅通。
4、施工前必须保证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初撑力达标。
5、打眼作业前,必须先检查钻机是否完好、灵活,有无漏风现象,如有问题,必须先进行处理,打眼时,钻机要立稳,钻机、钻杆、打眼方向要保持一 致,推力均匀,防止断杆伤人。
6、开炮前由通风队瓦检员检查上隅角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是否超规定,超规定不得放炮。
7、如放顶后顶板淋水加大,必须停止放顶,加强排水。
8、若开炮地点前后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打眼,放炮。
9、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封口柱以里做其它工作。
10、当班副队长要加强对端头及超前支护的检查与验收,保证支柱接顶严实,不能有卸液柱、死柱,支护符合规程要求。封口柱支设和回撤时,必须按照“由里向外”“先支后回”的原则进行具体操作。
11、支设π梁时,一人扶柱,一人观察指挥升柱,并随时观察顶帮变化及其他支柱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上梁处遇顶板不平时,可用板梁、道木将顶构平、构实,以保证支护质量。
12、其余执行《10-108工作面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矿有关规定。
13.此措施要在三个班前进行贯彻,并签字备查,否则不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