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7.31”事故第二阶段排水后续工作整顿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主副井大巷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安装照明设施,为确保在安装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设备不受损坏,特制定照明设施安装安全措施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科长兼矿长助理
成 员:机修车间、机运队等部门
二、计划入井时间: 2013年 月 日 时--2013年 月 日
三、安装路线:
(1)中央配电室→中央水泵房→主井管子道→主井大巷→主井口
(2)中央配电室→井底车场→副井井底→副井大巷→副井井口
四、安装前准备工作
1、提前由涉及到的跟班领导及机电部门相关领导对安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措施贯彻,务必使参加安装人员清楚安装技术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2、由机修车间张凤茂负责,按井巷防爆灯底座规格要求制作加长500mm的主井大巷照明灯架及副斜井大巷顶板固定的专用照明支架各20个。
3、由机电科负责落实,将准备投入安装的灯具及线缆进行技术检验,保证设备在投入安装后能正常运行。
4、由机运队石占武负责,从主斜井口向主斜井底部及管子道至中央水泵房顶中,按20m的间距在固定电缆架下部安装500mm的固定照明灯专用灯座。
5、由机运队石占武负责,从副斜井口向井底车场至联络巷口前顶部中间,按20m的间距安装固定照明灯的专用支架及吊挂照明灯线的7“钢丝绳,同时在钢丝绳间距3m处固定吊挂钩,把钢丝绳挂扎实,不得下沉影响照明及大巷行车。
6、由机修张凤茂负责,制作适用于副井大巷顶部安装照明灯挂电缆高梯2个,同时制作主井大巷配套管架挂钩木板两块(3000*500*50),库房准备安全带3-5条。
五、安装照明灯安全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跟班领导及班安全员,必须做到全过程、全时段现场盯守,确保在安装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2、各井上下口把钩人员同时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只要在大巷有人行走与安装照明的相关人员工作,必须立即打定铃禁止行车,只有各大巷无行走人员及安装灯具人员方可行车。
3、主斜井大巷照明线的吊挂,必须全线随顶部专用吊挂电缆钩的上部小钩槽内,严禁与其他通讯、环网、视频、监控等线混挂在一个槽内。
4、在主副斜井大巷安装照明灯时,上管架高梯前,必须把带挂钩木板铺放到应安装站立人员的架上挂稳挂牢,高梯木板同样必须铺扎实。
5、在主斜井大巷安装照明灯时,必须使用挂钩梯,上下梯架时必须有专人扶梯,确保上下人员的安全。
6、在管架板高梯上的安装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在管架梯上安装吊挂照明灯工作人员的安全。
7、在架板及高梯上安装吊挂照明灯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8、在管架板及高梯上安装钢丝绳及电缆和吊挂照明灯时,两人必须齐心协力,防止磕手碰脚等不安全的现象出现。
9、所有参加主、副井大巷安装吊挂照明灯的人员,必须做到严于律己,井然有序。严禁出现擅自改变安装路线或不听从指挥行为的现象。
10、主、副井大巷安装照明灯的电缆不得拉的太紧,保持一定的松弛度。
11、主、副井大巷安装吊挂照明灯,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做到完好安装,杜绝失爆。
12、主、副井大巷及井底照明电源,必须由井下中央配电室照明综保装置控制。
13、本措施仅适用于本次主、副井大巷及井底车场安装吊挂照明灯工作,在安装吊挂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立即终止本措施,由所有组织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拟定相适应的安全措施,由本公司总工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安装吊挂照明灯工作。
14、本措施必须在班前会向所参加安装吊挂主、副井大巷及井底车场照明灯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实施。
15、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四百七十三条至四百七十四条井下照明、通讯和信号的安装相关要求执行。
山西平定古州伟峰煤业 机电科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